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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瓯市企业享受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确认的通知
2025-12-11 10:42 来源: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责任编辑: 
  为进一步做好稳岗返还发放工作,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34号)要求,我局通过系统比对,以及相关部门的会审,初步确认第一批456家单位(附件1)符合享受2024年度企业稳岗返还的条件,请名单中的单位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如下方式进行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享受资格。

一、线上确认渠道

登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rst.fujian.gov.cn/)路径为: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信息确认(在线办理)→同意享受,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经办人信息、银行户名、银行账号等信息,进行确认。

注意:请贵单位经办人员在填写提交关键信息时,务必履行审慎核查义务,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因填报信息存在错误、遗漏、不实所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行政责任及经济损失,均将由填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线下确认渠道

需填写及提交以下材料(都需加盖公章):

①《建瓯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确认表》(附件2); 

②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送达

1、直接送达:

建瓯市中环广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窗口,联系电话:0599-3828151。

2、邮寄送达:

建瓯市中环广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窗口,联系电话:0599-3828151。

3、邮箱发送:

确认表法人签字盖公章、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版本发邮箱:josybx@163.com,编辑主题为单位名称+稳岗返还,同时联系0599-3828151,告知已线上送达相关材料。

三、稳岗返还补贴享受条件

1、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4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12个月以上。

3、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未存在严重违法失信、未受环保处罚。

四、稳岗返还补贴标准

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

受中美贸易影响的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90%返还。

五、稳岗返还补贴使用范围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原材料采购、设备购置、技术研发、营销推广、物流运输、场地租赁等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附件1:建瓯市享受2024年稳岗返还初筛企业名单第一批456家企业

附件2:建瓯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确认表(2025年度空白)

备注:不在此名单的单位可以电话联系我中心查询稳岗返还不符合的原因,联系电话0599-3828151。

建瓯市劳动就业中心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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