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农业农村局   建瓯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道路禁止多功能拖拉机通行的通告
2025-12-24 11:19 来源:建瓯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瓯农〔2025116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和农机安全监管秩序,消除多功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农机〔2013217)《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加强多功能拖拉机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农机〔2013382)等文件规定,截至2025526,我市办理注册登记的多功能拖拉机均已达到报废条件,并已按规定全部给予公告报废实现清零。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2131)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实施多功能拖拉机禁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多功能拖拉机是指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登记核发牌证,具有运输功能,且行驶证载明车辆类型为大中型拖拉机或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

二、禁行已注册登记的拖拉机号牌:凡悬挂福建字段开头(黄牌)字段开头(绿牌)的多功能拖拉机均为无效牌证。

三、禁行生效时间:20251225日零时起,全时段

四、禁行区域:建瓯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

五、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生效之日起,原多功能拖拉机禁行限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建瓯市农业农村局         建瓯市公安局

                 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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