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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瓯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2025-12-24 15:51 来源:建瓯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 责任编辑: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引导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减少建设占用耕地,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1)《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扩大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83号)

(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规〔2025〕8号)

三、主要内容

该方案是对试点工作的总体安排。确立试点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和工作节点要求,确保试点工作的正确方向和工作时序安排。共分为三个实施阶段,内容涉及规划统筹、政策激励、碁础保障等方面。

主要任务:

(一)规划统筹

1.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

2.引导试点项目有序实施

3.合理优化城镇开发边界

(二)政策激励

1.创新土地多元化供应方式

2.合理引导混合利用和用途转换

3.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

4.完善存量资源盘活过渡期政策

(三)基础保障

1.规范认定标准和上图入库

2.妥善处置历史遗留用地问题

3.积极争取财税金融政策支持

工作实施方案适用于建瓯市全域范围、进一步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

根据南平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南政办规〔2025〕8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政策咨询:建瓯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9-383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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