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引导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减少建设占用耕地,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1)《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扩大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83号)
(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规〔2025〕8号)
三、主要内容
该方案是对试点工作的总体安排。确立试点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和工作节点要求,确保试点工作的正确方向和工作时序安排。共分为三个实施阶段,内容涉及规划统筹、政策激励、碁础保障等方面。
主要任务:
(一)规划统筹
1.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
2.引导试点项目有序实施
3.合理优化城镇开发边界
(二)政策激励
1.创新土地多元化供应方式
2.合理引导混合利用和用途转换
3.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
4.完善存量资源盘活过渡期政策
(三)基础保障
1.规范认定标准和上图入库
2.妥善处置历史遗留用地问题
3.积极争取财税金融政策支持
该工作实施方案适用于建瓯市全域范围、进一步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
根据《南平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南政办规〔2025〕8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政策咨询:建瓯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9-383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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