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4日在建瓯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建瓯市财政局局长 林之涛
各位代表:
受建瓯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建瓯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南平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聚焦深化拓展“三争”行动、细化实化“五增”工作重点,锚定“千年建州·理学名城”发展定位,抓实抓好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财政收支运行平稳,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
(一)2025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17.3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91.89%,同比增长1.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8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98.26%,同比增长3%。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8.56亿元(含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同比增长1.35%。其中“三保”支出20.4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6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53.98%,增长5.5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2.55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同比增长93.29%,主要是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37亿元,增加的原因是城乡建设集团产权交易形成收入并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支出337万元,调出资金1.34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88亿元,增长14.4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8.16亿元,增长10.75%,增长原因是享受待遇人数逐年上升,养老金等社保待遇调整提高。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130.08亿元,2025年我市政府债务总额128.7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6.87亿元、专项债务101.85亿元。债务总量严格控制在核定的限额内。
2025年,全市争取新增政府债券20.7亿元,同比增长5.7%。争取用于偿还到期的政府债券的再融资债券2.15亿元。
(二)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扩内需稳增长
一是着力扩大内需潜能。管好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落实好“两重”“两新”资金保障3.09亿元,推动“两重”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速“两新”政策效应拉动消费增长,确保政策执行到位、效益释放到位。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0.26亿元,支持工业、交通、能源、教育、医疗、文旅、住宅老旧电梯改造、环境基础设施、回收循环利用等领域设备更新。使用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0.73亿元,推动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老旧营运货车、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农机和适老化改造等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
二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紧抓一揽子财政增量政策机遇,组合使用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税费优惠、财政补助等多种政策工具,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全年安排使用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0.73亿元,积极发挥债券资金促投资稳增长防风险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1.81亿元,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安排预算内投资资金1.69亿元,支持民生保障、社会服务、农业发展等领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是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通过业务奖补、保费补贴、代偿补偿等方式,扩大政银担业务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66笔,贷款总额0.11亿元,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财金联动纾困解难,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推出茶业贷、笋竹产业贷等特色担保贷款品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类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目前在保934笔,在保余额3.79亿元,融资担保放大4.67倍。农业保险保费补贴960万元,有效稳定种粮农户收益、保障粮食安全。森林综合保险保费补贴资金480万元。
2.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支持生态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
推进生态福建建设。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环境保护类资金投入4.22亿元,其中:投入3.96亿元开展城区污水治理补短板攻坚,争取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0.24亿元投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191.3万元。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向上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0.48亿元支持14个乡镇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0.66亿元,坚决守住防止返贫底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104个,受益人口21.32万人,财政奖补资金总额0.21亿元,群众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村容村貌有了很大改观。投入2.32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等,提升乡村发展水平。投入1.68亿元,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河流水系治理、水土保持和库区移民等,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提升城乡建设品质。聚焦“千年建州·理学名城”定位,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做好资金保障,争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6个专项债项目资金2.79亿元。统筹用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支持公租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做好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900万元,历史建筑保护修缮600万元。
3. 聚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民生投入持续加大。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打细算、节用为民,持续增加民生福祉方面投入,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公共财政支出38.56亿元,增长1.35%,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7.8%,主要有:教育支出7.1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4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47亿元、城乡社区支出3.43亿元、农林水支出6.11亿元、交通运输支出1.65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91亿元。
推进卫生健康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每人每年94元提高到99元,投入0.42亿元,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大医疗保障投入力度,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670元提高到700元,县级财政投入0.55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投入0.53亿元,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救助等。支持我市县级公立医院能力提升建设,下达1.4亿元,提升医疗服务保障能力。
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投入0.19亿元稳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投入2.37亿元发放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20元,惠及居民超9万人。投入0.92亿元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投入0.34亿元支持养老机构、长者食堂、农村养老社区试点建设等,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投入772万元落实各类就业创业政策,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脱贫人口、零就业家庭等群体就业。健全退役军人保障制度,投入0.43亿元,保障优抚对象、军休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等群体各项待遇落到实处。保障粮食安全,投入0.1亿元储备粮油保管费、轮换费、改善粮油仓储条件等,提高粮油储备能力。
支持教育文化均衡发展。投入1.15亿元支持中小学建设项目建设,其中:职业中专学校二期建设专项债券资金0.8亿元;一小教学综合楼建设一般债券资金0.2亿元;北苑实验学校改造提升建设一般债券资金0.1亿元;二中高中部分体育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供地456万元。投入0.43亿元加大文体惠民和文物保护投入,其中文旅演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0.2亿元;建瓯市黄华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0.1亿元;建瓯市智慧文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0.06亿元;投入734.9万元支持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服务和文物征集保护。为承办2025年南平市文旅经济发展大会添砖加瓦,投入130.98万元举办2025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建瓯分会场活动。
4. 持续深化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优化财政法治建设。自觉接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关于2024年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和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等决议、审查报告。抓紧抓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推进。在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妥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沟通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集中财力办大事,进一步厉行节约,政府习惯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推进资产盘活利用,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等环节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四本预算资金、财政专户、单位资金全覆盖。优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流程,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全市共7.64亿元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直达机制,分配进度99.2%,支出进度43.4%,实现资金和监管“一竿子插到底”。
提升财政监管水平。创新加强财会监督,组织开展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及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推进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推进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提质扩面增效,积极对接福建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在线监管平台累计监管资金45项近1.02亿元。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工作取得实效,预计完成评审项目50项,送审金额6.5亿元,审定金额6.18亿元,核减金额0.32亿元,核减率4.92%。
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完善债务风险事前干预和应急处置机制,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内。
加强预算资金统筹,全市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全部按时足额偿还,用好中央化债政策,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隐性债务规模进一步压减。积极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加快压降平台数量和隐性债务规模。全面实施“三保”专户管理制度,库款资金优先满足“三保”支出需求,有效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2025年财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经济运行稳中承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尚不牢固;基层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流动性吃紧,在统筹兼顾“三保”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其他刚性支出、专项资金支出上存在一定的困难。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6年预算草案
(一)2026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预算编制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及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为我市绿色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6年预算编制着重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服务中心、保障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增强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二是量入为出、统筹平衡。实事求是,科学编制收入预算,保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相衔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三是勤俭节约、过紧日子。坚持艰苦奋斗,节俭办一切事业,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使用各类财政资金。四是强化管理、提质增效。坚持预算法定,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在预算编制中加强对审计、财会监督和绩效评价等结果的运用,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五是兜牢底线、防范风险。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二)2026年全市预算
1. 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13.14亿元编制,比上年增加0.32亿元,增长2.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及调入资金等收入40.27亿元,扣除上解支出等转移性支出2亿元,全市可用财力38.27亿元。按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全市支出合计38.27亿元。“三保”支出21.29亿元,其中:“保工资”10.44亿元、“保运转”0.31亿元、“保民生”10.54亿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按10.43亿元编制,与上年持平。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全市支出合计10.43亿元,其中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5.43亿元、调出资金5亿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按220万元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按220万元编制。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按9.42亿元编制,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0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按8.83亿元编制。
三、扎实做好2026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提高财政政策效能。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性和前瞻性,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建立重点税源培育和监测体系,规范非税收入征缴,推动财政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不动摇,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民生急需处、发展紧要上,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加强项目与资金的统筹,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着力提高投资综合效益。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财政支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和跨年度预算平衡。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坚持向管理要效益,持续做准做实做优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各环节工作。加快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动财政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强化数据赋能。
(三)防范财政运行风险。落实好“三保”保障责任,统筹财力切实保障“三保”支出。强化“三保”专户管理,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严格预算执行,坚决控制暂付性款项,增强库款调控能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要。支持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抓好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实,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确保债券本息按时足额兑付。建立健全债务风险统计监测机制,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
(四)落实预算审查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的决议,依法批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持续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建立健全预算约束机制,将发现问题、整改成效与年度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全面提升审计整改实效。加强服务代表委员工作,充分研究吸纳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在加强日常沟通交流、优化预算报告和草案编制、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解决代表委员关注的实际问题等方面下更大功夫。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新的一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意见建议,牢记嘱托、振兴财政,锐意进取、久久为功,更好发挥财政政策效能,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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