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1.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和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厘清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与建设管理的关系,制定本办法。通过制定本办法能够较好的解决审减金额收回阻力大等整改问题,同时整顿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行业乱象,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行为。
2.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6)《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0号)
(7)《福建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闽审投〔2018〕49号)
(8)《南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南平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审综〔2021〕37号)
二、主要内容解读
1.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责,按照审计程序,对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2.审计的实施内容,建立建瓯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制度,采用抽查审计的方式进行审计监督,设定主要的审计监督的范围及审计过程中重点查看的项目相关资料内容;
3.审计的基本流程及方式方法;
4.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定性及处理方式。
政策咨询单位:建瓯市审计局 咨询电话:37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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