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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委员会公告(瓯劳人仲案[2025]207号)
2026-01-15 15:19 来源: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责任编辑: 
  

公        告

金华艾辉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朱锦楠诉金华艾辉科技有限公司、建瓯市鲜香水果商行(个体工商户)劳动报酬争议一案,案号为瓯劳人仲案[2025]207号,已于2026年1月9日做出调解:“1.被申请人二建瓯市鲜香水果商行(个体工商户)于签订调解书当日支付申请人2025年9月份工资2200元。2.被申请人二建瓯市鲜香水果商行(个体工商户)履行完毕上述第一条的约定后,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不存在其他劳动争议。”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给你,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调解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建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PDF:[2025]207调解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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