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松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辖区99条道路命名的请示》(松政〔2025〕55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们提出的道路地名命名,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以上道路地名的命名,请按《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给予公布和执行标准地名。
此复
建瓯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