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信息公示(2026年第2号)
2025年9月24日,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1批次葱不合格检测报告。该批次不合格葱目前已处置完毕,现将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信息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抽检情况
产品:葱
被抽检单位:建瓯市玉山镇凤凡便利店(个体工商户)
不合格项目:铅(以Pb计)
报告编号:№: (2025)MLSP-GJ1172
抽样日期:2025-09-24
购进日期:2025-09-24
二、处罚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当事人到案后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符合《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可以依法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予以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市场监管局决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30.38元,并处罚款3000元,以上共计罚没3030.38元。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当事人供述称,购进该批次葱后仅进行销售,未进行再加工,不合格原因可能在于上游种植环节。
整改情况:1.立即改正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的行为;2.加强进货查验,做好索证索票;3.加强对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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