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人民政府发布野生动物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 建瓯市全境禁止猎捕野生动物。
(二) 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
(1)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统等工具进行猎捕,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
(2)军用武器、射击运动枪支、小口径步枪、汽枪、鸟铳以及采用射钉枪等任何工具改造成的枪械。
(3)地弓、吊杠、陷阱或者其他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
(4)粘网(又名“捕鸟网”)。
(5)使用农药、麻醉药或者其他可能导致野生动物大量伤亡的制剂猎捕野生动物。
(6)采集鸟纲、爬行纲野生动物的卵、蛋。
(三) 禁猎的对象为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福建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注:该名录原名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禁止猎捕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五) 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含预防和控制野生动物危害等)、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申请猎捕的,依法向市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猎捕许可证。
(六)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建瓯市人民政府发布野生动物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瓯政〔2017〕76号)同时废止。
附保护名录链接(保护名录随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调整,请关注有关部门公布的最新信息):
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http://www.forestry.gov.cn/main/5461/20210205/122418860831352.html
2.《福建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http://lyj.fujian.gov.cn/bmsjk/201912/t20191216_5153315.htm
3.《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注:该名录原名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http://www.forestry.gov.cn/main/3954/content-959027.html
政策咨询:建瓯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599-383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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