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南委办发〔2017〕20号)相关规定,经复审,以下申请对象符合享受人才奖励房资格条件,待五年服务期满后按规定予以兑现,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1日。
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联系方式:
建瓯市委人才办:0599-3719719
建瓯市人才服务窗:0599-8207031
来信投寄:建瓯市中环广场6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 80号窗口。
建瓯市符合享受人才奖励房资格对象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人才类别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签订聘用合同时间 | 人才奖励房兑现时间 | 人才奖励房标准 |
1 | 朱华龙 | 建瓯市第一中学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北京师范大学学科教学(数学)专业 | 2024.06 | 2024.08 | 2029.08 | 60㎡或30万元购房补助 |
2 | 贾霄 | 建瓯市第一中学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合肥师范学院学科教学(思政)专业 | 2022.06 | 2024.08 | 2029.08 | 60㎡或30万元购房补助 |
3 | 何嫣 | 建瓯市第一中学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闽南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 | 2015.07 | 2024.08 | 2029.08 | 60㎡或30万元购房补助 |
4 | 刘浩雯 | 建瓯市第一中学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石河子大学学科教学(英语)专业 | 2024.06 | 2024.08 | 2029.08 | 60㎡或30万元购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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