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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瓯市符合享受人才奖励房资格对象确认的公示
2026-03-05 11:26 来源: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责任编辑: 

根据《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南委办发〔201720号)相关规定,经复审,以下申请对象符合享受人才奖励房资格条件,待五年服务期满后按规定予以兑现,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352026311日。

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联系方式:

  建瓯市委人才办:0599-3719719

建瓯市人才服务窗:0599-8207031

来信投寄:建瓯市中环广场6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 80号窗口。


            


建瓯市符合享受人才奖励房资格对象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人才类别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签订聘用合同时间

人才奖励房兑现时间

人才奖励房标准

1

朱华龙

建瓯市第一中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北京师范大学学科教学(数学)专业

2024.06

2024.08

2029.08

60㎡或30万元购房补助

2

贾霄

建瓯市第一中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合肥师范学院学科教学(思政)专业

2022.06

2024.08

2029.08

60㎡或30万元购房补助

3

何嫣

建瓯市第一中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闽南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

2015.07

2024.08

2029.08

60㎡或30万元购房补助

4

刘浩雯

建瓯市第一中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石河子大学学科教学(英语)专业

2024.06

2024.08

2029.08

60㎡或30万元购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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