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进一步完善房票安置方式,拓宽房票政策适用范围,有效推动房票使用,发挥房票政策对城乡更新和品质提升的推动作用,同时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新增耕地奖励、耕地恢复工作的补偿方式,维护乡镇(街道)、村委会、农户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2.制定依据
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南平市城乡更新和品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3〕9号)及《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瓯市房票安置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瓯政办规〔20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该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解读
主要内容:该实施办法旨在通过创新推行“房票”补偿机制,进一步拓宽政策适用范围,有效推动城乡更新和品质提升。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涉及回拨地结算、新增耕地奖励及耕地恢复补偿等项目,将相关补偿、奖励或补助权益货币量化后,以“房票”形式出具给权益人,作为其购置房产的结算凭证。该实施办法共分为四个章节十三条,内容涉及办法总则、房票的申请发放及使用、监督管理及其他事项。
核心内容:一是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回拨地结算、新增耕地奖励、耕地恢复工作的补偿方式,维护乡镇(街道)、村委会、农户合法权益。二是适用于建瓯市行政区域内回拨地结算、新增耕地奖励、耕地恢复补偿等项目“房票”的申请、发放、使用。三是所称的“房票”,是指市政府、国企等部门将各类征迁、安置、奖励、补偿等补偿性权益货币量化后,出具给被相关权益人购置房产的结算凭证。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两年,由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解释,期间若遇上级新规定则从其规定。
政策咨询:建瓯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1896535389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欢迎关注建瓯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建瓯政
务”,随时在手机上关注本站更新的信息
务”,随时在手机上关注本站更新的信息

政务新媒体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