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407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15个工作日,自2026年04月07日至2026年04月28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9-37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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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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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叶中美 |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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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迪口镇龙北溪村 |
瓯政林证字(2011)第13343号,宗地号1692 |
叶长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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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叶金生 |
叶顺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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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叶仁茂 |
叶居旺 |
建瓯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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