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2026040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权利人余朝广、余朝华依法申请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予以公告,公告期15个工作日,自2026年04月08日至2026年04月29日止,敬请有关林权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对登记事项认真查对,共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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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
共用情况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小地名 |
林班 |
小班 |
不动产面积(亩) |
土地用途 |
使用期限终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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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朝广 余朝华 |
共同共有 |
350783002002JE00371L00000001 |
建瓯市吉阳镇吉阳村 |
坟坑直坑直至大窠 |
16 |
2-1(2) |
44 |
有林 地 |
204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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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发包方:福建省建瓯市吉阳镇吉阳村民委员会 |
权利人:余朝广、余朝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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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自然资源局
2026 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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