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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解读
2026-04-15 15:28 来源:建瓯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责任编辑: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1.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南平市及建瓯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有必要制定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扶持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着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提高种粮效益,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特制定此措施 。

  2.制定依据

(1)《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支持2025年粮油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闽农综〔2025〕10号)

(2)《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号)

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0号)

(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5〕78号)

二、主要内容解读

本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目标任务

强化粮食播种面积、产量任务分解落实,健全粮食生产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粮食生产属地责任。加大粮食生产奖补力度保护调动种粮积极性,促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二)范围期限

本政策措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涉及的资金奖补政策以2026年1月1日为起算基准日。

(三)具体措施

1、压实属地责任: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奖励规模种植双季稻、再生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粮大户。

2、鼓励规模化种植:全市种双季稻1.2万亩,2026年种植30亩以上每亩补助500元,可叠加享省级和种粮大户补助;种再生稻1.05万亩,30亩以上每亩补助350元。

3、建立展示片:建大豆增产增效展示片5000亩以上,带动5.75万亩生产,10亩以上每亩补助400元;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3000亩,10亩以上每亩补助500元;建高粱展示片1000亩,每亩补助400元。

4、推动单产提升:实施粮油单产提升行动,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

5、强化设施支撑:提升烘干能力,扶持新建、改造至少3个烘干中心(点),烘干能力达93%;新建或改造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点,省级财政补助投资额80%,单个不超200万元。

6、发展社会化服务:支持为小农户服务,单季全程每亩最高补助130元;支持粮油类主体改善条件,农民合作社最高补20万元,家庭农场最高补10万元。

7、提高抗风险能力: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财政补80%,农户承担20%;建立种子储备制度,储备0.8万公斤。

8、改善农田基建: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万亩,2026年6月底前完工,12月底前验收;争取2026年项目5万亩,9月开工,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9、推进种业创新:鼓励企业培育自主品种,预算20万元,国家级审定品种最高奖补3万元,省级审定品种最高奖补2万元。

10、鼓励品牌创建:支持主体争创认证,2026年度新获认证的,建瓯本级财政每个产品补助1万元。

11、支持保护价收购:公布最低收购价,加强监管,守住“种粮卖得出”底线。

12、鼓励乡镇配套政策:各乡镇(街道)增加投入,出台稳定粮油生产政策。

政策咨询单位:建瓯市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383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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