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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委员会公告(瓯劳人仲案[2026]123号)
2026-09-02 08:49 来源: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责任编辑: 
       

赵金光:

本委已受理牟洋诉福建省融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瓯市榕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赵金光、薛来清、郑年云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瓯劳人仲案[2026]123,你是该劳动争议案的第三人,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给你,现依法向你公告第三人薛来清的答辩状、证据清单、第二次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61013上午900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建瓯市上西河221号三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建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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