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川石乡金山路1号
值班室电话:0599-8220561
领导姓名:川石乡人民政府乡长 朱舒韵
工作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川石乡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农村,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依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本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内设机构
川石乡党政机关设置6个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政务公开(电子政务)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联络协调市直驻乡单位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绩效考核、人事、编制、老干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3.社会治理办公(应急管理办公室、综治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信访、法制宣传、禁毒、反邪教等工作;协助、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稳定;承担各种自然灾害应对预案的制定和执行;负责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应急处理。
4.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落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农业发展工作,落实“三农”政策,调整农村经济结和布局;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科技、发改、商务金融和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年度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监督预算行情况;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支出;负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处置和收益收工作;指导和管理企事业单位和村级的财务会计工作;负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
5.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教育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劳动保障所)。主要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政务服务工作;负辖区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残联、卫生健康、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精准扶贫等工作,指导基层开展自治;负责指导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6.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要负拟订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村镇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公用设施管理、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
川石乡综合设置综合执法大队、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等3个直属事业单位,均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划为公益一类,机构规格均为相当副科级。
1.建瓯市川石乡综合执法大队。承接依法授权、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组织本乡和市直派驻执法力量,统一承担管辖范围内综合行政法的工作;开展巡査工作,及时发现并呈报执法权限之外的违法行为或线索;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工作。
2.建瓯市川石乡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承办本乡及市直派驻本乡各单位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提供党务、政务、民生保障等领域的便捷服务;指导村(居)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政策咨询。
3.建瓯市川石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扶贫开发、全面小康等方面日常事务性工作,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和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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