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建瓯市瓯宁路7号
邮政编码:353100
办公电话:0599-3833197
传 真:0599-3833197
单位负责人:魏志广
机构设置:办公室(产业发展股)、文化体育股(旅游股)、新闻出版广电股(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工作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广电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省、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和旅游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围绕建瓯市委、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工作,完成省、南平市主管部门和建瓯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统筹规划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拟定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指导市重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设施及基层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区域协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相关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建瓯特色文化、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相关门类艺术和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和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并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
(十)指导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和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组织查处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承办对外、对台港澳文化体育和旅游交流项目相关事务,推动闽北文化走出去。
(十二)按有关规定承担系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业、电影业、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管理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行政事务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全市新闻出版事业、电影事业、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组织实施相关政策。
(十四)贯彻落实党和文物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文物法律法规。组织文物资源资产调查。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及开发利用等工作。
(十五)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六)承担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建瓯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等。市文体旅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的市场监管以及依法对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网络游戏产品内容进行审查。负责出版环节动漫作品及电影动漫节目的监管,按照网络出版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实施监管。负责电视以及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监管。
(十七)制定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研究和协调全市体育竞赛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人才的培养。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产业发展股)。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机关综合文稿的起草、文电、会务、后勤保障、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考勤、政务公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化工作。指导文化体育旅游行业职业教育工作。组织拟订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办机关法律事务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业务和指导系统群团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拟定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体育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建设。负责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管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统计工作。
(二)文化体育股(旅游股)。负责拟订戏剧、戏曲、舞蹈、音乐、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计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地方特色文化。推动相关门类艺术和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重大文艺活动。指导、监督、管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承担乡村文化振兴和文化帮扶相关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展览和传播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全民健身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指导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组织参加省、南平市运动会;主办全市运动会,统筹协调由我市承办的重大竞技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依法承担有关体育竞赛审批工作;指导全市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开展工作。负责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做好体育文化建设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市群众体育协会工作。
负责全市城乡旅游经济发展,编制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乡镇街道旅游经济发展。贯彻执行旅游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办市内旅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指导并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整合、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和红色旅游资源普查、策划规划、开发保护工作,指导和促进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开发营销。根据权限负责全市星级饭店和旅游景区等级的评定、复核或初评和监督管理工作,国内旅行社的报批、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旅游工作及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旅游职业培训、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培训等工作。
(三)新闻出版广电股(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运行维护、技术检测和安全播出。监管全市播出的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传播的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剧、电视剧(含动画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管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和互联网“扫黄打非”的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全市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监管出版活动、出版物内容、出版物发行单位、印刷业以及互联网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和涉外侵权的行政案件,打击盗版活动。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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