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的通知
松政办〔2021〕6号

 

各村()、有关单位:

为加强河道保护管理,保障防洪安全,维护河道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福建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为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安全河道,现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通知如下

1.严禁在河道内炸鱼、毒鱼、电鱼、网鱼等。

2.严禁在河道内挖沙、洗砂、制砂及取土等。

3.严禁向河道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农业生产废弃物等。

4.严禁侵占河道、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高杆作物等。

5.严禁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若发现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建瓯市小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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