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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解除扣押汇达停车场处流动车上柴油决定的送达公告
2025-12-31 15:25 来源:建瓯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本局于2025年10月20日在建瓯市汇达停车场一辆流动加油车,我局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扣押车上柴油1.33吨。现因扣押期限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5年12月30日起解除对车上柴油施行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请于2026年1月9日前到我局配合调查并对扣押物品进行处置。由于我局仍未知车辆实际使用者及相关违法行为人,且无其他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我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依法向相关当事人公告送达,请及时到我局配合调查及对解除扣押的柴油进行处置,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的,本机关将依法对解除扣押的柴油予以处理。

联系人:吴林聪、张锋磊;地址:建瓯市建贸路280号水电大厦7楼;联系电话:0599-892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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