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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住建领域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瓯建筑[2021]20号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在建工程参建单位、燃气和供水企业:

  “五一”长假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安委会近日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去年和今年的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产财产安全。现就“五一”节期间组织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高思想认识

  “五一”假期群众出行出游等活动将大幅增加,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增加。各股室、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紧密结合节日和汛期特点严密防控化解安全风险。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全面查找漏洞和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突出重点,提升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水平

(一)房建市政工程方面。要强化监管职责,在“五一”节前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应急预案、安全措施、安全宣传教育、施工扬尘治理、项目经理及总监到岗履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办理情况等。各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和主体责任,全面自查自纠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落实高支模、深基坑、高边坡、建筑机械等危大工程现场安全措施。

(二)房屋结构安全方面。要大力推动落实《建瓯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及农村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治理,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建账销号,有效处置暂时清人封房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复查复核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等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在汛期来临前,及时配合转移危险地带居住人员。

(三)城市运营安全方面。监管单位和燃气企业在“五一”节前要全面检查和自查燃气安全生产情况,强化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重要设施管理维护、隐患自查自改、组织应急演练、入户巡检记录,开展安全宣传等。同时,要落实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加强“五一”节前检查力度,做好汛期保运行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物资储备、应急值守等。

三、加强整改,彻底消除安全管理问题及隐患

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好隐患治理台帐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

四、严格值班值守,认真做好应急防范和信息报送工作

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事故专报制度,各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督促各相关企业落实好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保证昼夜有人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对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车辆和其他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启动应急预案,降低事故危害,妥善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建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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