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各有关股室、直属单位:
根据《2021年度建瓯市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建瓯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攻坚行动考核评价方案》要求,为推动我局生态环保重点工作上下衔接、横向沟通,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经认真梳理并报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我局2021年度生态环保目标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请各级各有关单位对照任务目标认真抓好跟踪落实。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责任
1、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
工作内容:对接环保以及上级住建部门,按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杨胜副局长
责任股室:城建股
2、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责任单位:住建局、市共建办)。
工作内容:进一步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机制。推进顺阳乡全域垃圾分类。
责任领导:阮思健副局长
责任股室:市村建站
3、推进县级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一级A提标改造 (责任单位:住建局)。
工作内容:4月底前确定老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业主,开展二期(扩建)工程设计及工艺比选工作。
责任领导:杨胜副局长
责任股室:城建股
4、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控联网工作(责任单位:住建局)。
工作内容:完成1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联网系统建设。
责任领导:阮思健副局长
责任股室:市村建站
5、新建改造城市污水管网10公里(责任单位:住建局)。
工作内容:完成城西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6公里,结合市政道路建设改造完成配套污水管网新建改造4公里。
责任领导:杨胜副局长
责任股室:城建股
6、新建乡镇污水管网10公里(责任单位:住建局)。
工作内容:积极配合徐墩镇、东峰镇、东游镇完成十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工艺改造。
责任领导:阮思健副局长
责任股室:市村建站
7、强化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单位:住建局)。
工作内容: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100%围挡、裸土和易扬尘材料100%覆盖、施工道路场地100%硬化、驶出车辆100%冲洗、土方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对施工工地扬尘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每立案处罚一件,行业主管部门予以相应加分。施工工地每安装一套在线PM10/PM2.5自动监测仪,予以相应加分。
责任领导:魏智副局长
责任单位:建工股、市质安站
8、完成建筑垃圾消纳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
工作内容:积极引进扶持炎鑫(福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福建省博海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
责任领导:魏智副局长
责任股室:建工股
9、全面完成城西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以致大量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整改并销号(责任单位:住建局)。
工作内容:完成城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建设,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向上级申请整改销号。
目标任务:
(1)第一季度:加快推进厂区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厂区土方回填以及绿化等扫尾工程建设。
(2)第二季度:加大水南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水南片区建溪桥下游至城西污水处理厂段的污水管网建设。厂区6月底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3)第三季度:建设高铁片区污水处理主管网及提升泵站。
(4)第四季度:加强高铁片区和水西段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力争在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管网建设,将高铁片区污水收集至城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排放。同时,向上级申请整改销号。
责任领导:林佳能四级主任科员
责任股室:城建股
10、对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生态修复情况进行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交通局、水利局、铁办、供电公司)
工作内容:按照上级部门部署要求,从2021年1月起至2021年6月,在全市范围开展建设工程项目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行动。
目标任务:
(1)第一季度:牵头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照整治范围和内容开展自查自纠。
(2)第二季度:牵头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深入开展排查,发现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立行立改,严格落实建设工程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各项措施。
责任领导:魏智副局长
责任股室:建工股、市质安站
11、城市入河排污口整治(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工作内容:按照环保部门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目标任务:
(1)第一季度:根据环保部门排查整治清单要求,逐条逐项对排污口进行摸排,制定整治工作计划。
(2)第二季度:启动“松溪段——水南加油站后边、凯捷对面垃圾转运站、凯捷大门对面”3个排污口整治工作。
(3)第三季度:在7月底完成上述3个排污口整治任务。
(4)第四季度:启动建溪段“水西路247号生活废水排放口为雨污混流,水西路197号的生活废水排放口未排水”等2个排污口整治工作,并在12月底前完成。
责任领导:杨胜副局长、林佳能四级主任科员
责任股室:城建股
12、生态环保一督、二督反馈问题销号、整改到位不反弹。
工作内容:持续督促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责任领导:杨胜副局长、阮思健副局长
责任股室:城建股、市村建站
13、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
工作内容: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按时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有关工作。
责任领导:杨胜副局长、阮思健副局长
责任股室:城建股、市村建站
二、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各责任单位要紧紧围绕2021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和攻坚行动的要求,积极对接,主动协调,进一步细化各项任务节点目标,倒计时制定实施计划,按照“比进度、比实效”工作落实机制全力推进工作开展。各责任领导要下沉一线,靠前服务,实行“周调度、旬跟踪、月通报”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落实落细保障措施,跟踪督促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建瓯市住建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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