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瓯市2024年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瓯建综〔2024〕11号

建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瓯市2024年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建瓯市2024年购房补贴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21

 

 

(此件予以公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瓯市2024年实现“开门红”和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瓯政规20243号精神,促进房地产消费,提振房地产业发展信心,助推房地产市场企稳回暖,经研究,决定对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实行购房补贴政策,特制定2024年购房补贴实施办法

一、享受购房补贴的对象和条件

1.享受购房补贴对象:购买建瓯市房地产项目的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经营性商品房(指商业店铺、办公写字楼、商业公寓,不含车位)的购房人(自然人,不含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同)。

2.享受购房补贴时间节点: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经建瓯市房产交易中心网签备案网签、备案时间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331日。

3.享受购房补贴条件:购房人使用房票购房的不在补贴范围内;购房人购买新建经营性商品用房的,须完成购房契税缴纳后给予购房补贴。

二、购房补贴标准

本次购房补贴不限户籍,不限套数,按购房合同价3%(最高不超过3万元)给予购房补贴。

三、购房补贴资金来源

购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提供,补贴资金总量为500万元,按申请时间顺序补完为止(以办理单位收到合格的申请材料时间顺序为准)。

四、购房补贴申请办法

1.申请流程网签、备案后,到市行政政务服务中心的市房产交易中心窗口办理。

备注:购房补贴可以由本人申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公司统一进行申请办理。

2.申请材料:购房补贴申请由市行政政务服务中心的市房产交易中心窗口受理,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人本人填写的建瓯市购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购房人身份证和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2)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表复印件一份。

五、购房补贴申请时间

窗口受理购房补贴申请时间文件出台之日起,截止2024年4月10日,逾期提出申请的视同放弃。

六、购房补贴的审批及兑付程序

1. 审批流程。购房补贴由建瓯市房产交易中心核对申请材料,办理收件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建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市财政局复核;市财政局提出复核意见,报建瓯市人民政府批准。

2. 资金兑付。经市政府批准的购房补贴资金,由建瓯市财政局统一拨付给建瓯市房产交易中心,建瓯市房产交易中心在两个月内将资金拨付到合格的购房申请人账户。

七、其它有关事项

1. 申请人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骗(套)取购房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追缴已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2. 本办法施行前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撤销网签备案后再销售的,购房人不享受购房补贴。

3. 若申请人在申请购房补贴后退房,已领取购房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应先退回购房补贴资金,再办理退房手续;尚未领取购房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应向建瓯市房产交易中心提交停止办理购房补贴的书面报告,否则不予办理退房手续。

4.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由建瓯市财政局和建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建瓯市购房补贴申请表》

 

 

 

 

 

 

附件:

建瓯市购房补贴申请表

                      填表时间: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楼盘名称及楼栋房

 

开发公司名称

 

商品房成交价格

      

合同签约时间

   

合同备案时间

   

购房补贴申请金额

大写:                    

小写:

商品房买卖合同号

 

商品房用途

 

购房补贴拨付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申请人声明:本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本人退房,必须先退还购房补贴再办理退房手续。

 

申请人(签字):         

   

房地产开发公司意见

                   开发公司(盖章)

                       

房屋交易

机构初审

 

审核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住建

审核意见

 

 

                              

财政局

复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