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建瓯市历史建筑管理规定(试行)》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工作,建瓯市住建局、名城保护中心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管理办法》(闽建科风貌〔2024〕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建瓯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实际情况,草拟了《建瓯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规定(试行)》。为广泛汇集社会智慧,凝聚各方共识,进一步提升规划的科学性与实施可行性,现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诚挚欢迎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一、公示时间
2026年2月19日至2026年3月20日
二、公示方式
建瓯市政府网站公示
三、反馈方式
公众可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jolswhmc@163.com,并在电子邮箱标题注明“建瓯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规定意见建议”。
注:公示内容为征求意见稿,最终以报审确定的成果为准。
建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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